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谭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2302********83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湘0111民初13119号
案号
(2021)湘0111执恢3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谭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起向原告李湘生偿还借款46 900元并支付资利息(以46 9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9年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李湘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 275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637.5元,由被告谭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21-04-02
发布时间
2021-04-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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