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驻马店市红星华辰精滤网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08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702民初14627号 |
案号 |
(2020)豫1702执54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驻马店市红星华辰精滤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于收到本调解书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驻马店市驿城区振兴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偿还3954622.20元及利息、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从2019年9月30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之日)。二、被告刘家田、刘家强、驻马店市红星网业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条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38436元,减半收取19218元,由四被告驻马店市红星华辰精滤网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家田、刘家强、驻马店市红星网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20 |
发布时间 |
2021-05-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家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700050881360E |
登记机关 |
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驻马店市文化路西段刘阁工业园 同地址企业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