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慧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101********04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3)天商初字第1077号
案号
(2019)苏0402执恢2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江苏幻影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归还借款本金697万元、利息46882.12元(利息计算至2013年5月27日)、自2013年5月28日起至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包括罚息、复利,以及律师费13985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3-05
发布时间
2019-03-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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