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729********0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708刑初43号
案号
(2021)冀0708执2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郭勇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22年3月17日止。)二、被告人郭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娄兆英、马宁、王淑彦死亡赔偿金307460元、丧葬费37887.5元、被扶养人生活费21651元、处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1617元、住宿费和交通费4789元,以上共计373404.5元;三、被告人郭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常雷医疗费168716.35元、误工费1500元、护理费108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270元、营养费270元、交通费10000元、住宿费1440元,以上共计183276.35元。以上给付内容,均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张家口万全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1-22
发布时间
2021-05-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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