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万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24********007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124民初2626号
案号
(2021)赣0124执5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进贤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由被告万涛归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支行的卡号为4096663553378474的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11178.83元、截止2020年9月8日的利息4181.03元、应收费用2382.34元,合计人民币17742.20元,此款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20年9月8日以后的利息、还款违约金,以该卡未还的透支本金为基数,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二、由被告万涛归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支行的卡号为6259063633827640的信用卡透支本金人民币3431.75元、截止2020年9月8日的利息624.95元、应收费用475.55元,合计人民币4532.25元,此款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2020年9月8日以后的利息、还款违约金,以该卡未还的透支本金为基数,按《信用卡领用合约》的规定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三、由被告万涛给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支行律师费人民币2800元,此款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28元,由被告万涛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进贤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3-25
发布时间
2021-05-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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