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盛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322********2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1322民初1730号 |
案号 |
(2021)粤1322执恢2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黄盛强确认欠原告朱赞林借款共155000元,该款被告定于2017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2018年6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剩余55000于2018年12月30日前付清。被告如有一期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可就剩余的借款总额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利息将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以剩余的借款总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本调解书生效后,原查封车辆依法解除查封。本案诉讼费1700由被告黄盛强负担(已付),保全费500元由原告朱赞林负担(已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