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一言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02********1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08民初6877号 |
案号 |
(2021)苏0508执4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陶一言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陆军人民币1804713.1元。案件受理费21044元,公告费300元,合计21344元,由原告陆军负担3元,被告陶一言负担21341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5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