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焦安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1100********19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1191民初942号
案号
(2021)鲁1191执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焦安磊于2020年8月29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张念磊借款本金10000元;二、若被告焦安磊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履行,原告张念磊放弃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若被告焦安磊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履行,原告张念磊有权就35000元借款本金未偿还部分及利息(利息以借款本金未偿还部分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5%,自2018年10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申请强制执行;三、其他事项双方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675元,减半收取338元,由被告焦安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5-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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