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彭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81********87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5民初5427号 |
案号 |
(2021)苏0505执15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彭彬尚欠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系争合同2号aa180500382cm-0007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未付租金25806元(已扣除保证金2250元),该款被告彭彬按如下方式支付:于2020年11月6日前支付16247元,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4月每月7日前支付1687元,于2021年5月6日前支付1124元。二、如果被告彭彬有任意一期未足额支付前述款项,则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有权就被告彭彬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执行。三、案件受理费446元,减半收取223元,由被告彭彬负担并于2021年5月6日前给付原告。四、原、被告纠纷一次性了结,就本案再无纠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