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国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121********17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1121民初437号 |
案号 |
(2021)黑1121执8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嫩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国锋、王彬共同偿还原告陈超借款本金1,200,000元及该借款本金产生的利息,利息从2018年3月14日起至实际履行时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执行时扣除已给付的利息款300,000元),此款于2021年2月12日前偿还100,000元,于2021年5月1日前偿还400,000元,余款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嫩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5-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