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伟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7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402民初4979号 |
案号 |
(2019)苏0402执9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常州伟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人民币2600000元、支付截至2018年7月26日的利息19263.73元,并支付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欠款给付之日止按金融借款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二、常州伟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96980元。三、常州弹簧厂有限公司、王黎明、王伟民、杜彐芬、江苏博肯碳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连带清偿责任。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则依法取得追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53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3530元,由常州伟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弹簧厂有限公司、王黎明、王伟民、杜彐芬、江苏博肯碳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3-07 |
发布时间 |
2019-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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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伟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662705544J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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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路10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