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乐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31********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483民初1542号 |
案号 |
(2021)赣0483执2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庐山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乐鹏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之内归还原告程秋滚欠款13193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39元,减半收取1469.5元,由被告乐鹏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庐山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