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伟健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228********31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923民初2282号 |
案号 |
(2021)赣0923执2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限袁伟健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高支行支付信用卡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的欠款本金23859.9元、利息20011.47元、费用1998.11元,共计45869.48元及后期相关利息(2019年6月30日后的利息、费用等按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47元,由袁伟健负担。义务人在本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在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上述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应递交申请执行书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证据或线索材料。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高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5-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