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柳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05********45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2民初10382号
案号
(2021)津0112执45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咸水沽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柳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赵淑梅借款70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柳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1-14
发布时间
2021-05-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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