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兴来兴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71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民终4690号 |
案号 |
(2020)黔0523执23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0)黔05民终4690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黔 0523 民初 532 号一、被告广西兴来兴贸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金沙县金能洗煤厂货款 600000 元。二、被告潘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金沙县金能洗煤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时间 |
2021-05-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0771054769 |
登记机关 |
平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果县马头镇江滨社区龙江路225号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