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文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482********1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413民初1708号 |
案号 |
(2021)苏0413执5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徐文斌同意归还原告顾馥荔借款44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2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24000元。二、原告顾馥荔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如被告徐文斌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承担违约金5000元,原告顾馥荔有权就违约金及所有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3元,由被告徐文斌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上述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以上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金坛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9 |
发布时间 |
2021-05-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