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燕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13********202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307民初12070号
案号
(2021)粤0307执715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5200元及利息(其中以人民币1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1月19日计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以人民币4200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4月22日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3-29
发布时间
2021-05-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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