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2622********2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黑1121民初1975号
案号
(2021)黑1121执恢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嫩江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刘伟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嫩江县支行欠款本息88526.55元,并从2016年6月14日起给付本金80000.00元按年利率13.272%计算的利息。被告刘辉,刘南对被告刘伟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2013.00元,减半收取1006.50元,由被告刘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嫩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3-11
发布时间
2021-05-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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