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年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2526********2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1025民初999号 |
案号 |
(2021)赣1025执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王年生、董冬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邹炳风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4%从2017年5月5日计算至还清款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00元,由被告王年生、董冬连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5-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