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州原创一品室内外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37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591民初1035号 |
案号 |
(2018)苏0591执23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苏州原创一品室内外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苏州莱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货款7832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7832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17年11月30起日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879元,由被告苏州原创一品室内外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帐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6-04 |
发布时间 |
2018-09-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8)苏0591执2320号 |
立案日期 |
2018-06-04 |
执行法院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9203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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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童国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000313704009H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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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四季路1号李公堤四期14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