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02********38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1123民初906号
案号
(2021)赣1123执4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玉山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六个月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0元及利息;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律师代理费3000元;在被告未按照本判决第一、二项规定,原告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折价、变卖或变卖所得款优先受偿;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959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玉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3-11
发布时间
2021-05-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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