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盐池县泽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403********CF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323民初2739号 |
案号 |
(2021)宁0323执2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盐池县泽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固原顺旺汽贸有限公司保证金4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二、被告魏等福不承担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80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400元,由被告盐池县泽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田志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323MA75WHCF45 |
登记机关 |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盐池县惠安堡镇北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