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蔡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02********17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111民初17684号 |
案号 |
(2021)粤0111执47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强制三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偿还本金140万元以及利息暂计66.4万元 (即:2020年6月30日前利息为46.8万元,2020年7月1日以后的利息以140万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的利息为19.6万,两部分利息合计:46.8万+19.6万=66.4万元)。 2、请求强制三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请求强制三被执行人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暂合计:140万+66.4万+5000元=206.9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时间 |
2021-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