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702********17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粤0111民初17684号
案号
(2021)粤0111执47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强制三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偿还本金140万元以及利息暂计66.4万元 (即:2020年6月30日前利息为46.8万元,2020年7月1日以后的利息以140万元为本金,按照月利率2%支付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21年1月31日的利息为19.6万,两部分利息合计:46.8万+19.6万=66.4万元)。 2、请求强制三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请求强制三被执行人支付财产保全费5000元。 4、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暂合计:140万+66.4万+5000元=206.9万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2-09
发布时间
2021-05-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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