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廖艳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311********0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赣0322民初122号 |
案号 |
(2021)赣0322执4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栗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吴高松、廖艳良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李文娟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按年利率15.4%自2020年6月8日算起至还清之日止。二、被告文振光对上述款项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本案诉讼费4720元,减半收取2360元,财产保全费1660元,由被告吴高松、廖艳良、文振光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栗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16 |
发布时间 |
2021-05-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