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闻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801********44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1026民初4292号
案号
(2019)冀1026执117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文安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闻静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并给付利息(该利息以借款本金3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18年8月28日起计算至被告闻静实际给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二、被告廊坊市科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廊坊市三正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市九悦葡园商贸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廊坊市科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廊坊市三正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市九悦葡园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闻静追偿;三、驳回原告曹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计2900元由被告闻静、廊坊市科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廊坊市三正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廊坊市九悦葡园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上述费用原告已预交,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由被告直接给付原告,本院不再另行收、退)。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文安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8-01
发布时间
2019-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1026执1178号
立案日期
2019-08-01
执行法院
文安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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