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6********52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509民初1829号 |
案号 |
(2021)苏0509执43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陶鹏结欠原告朱敏超借款21678.95元,由被告陶鹏于2021年2月21日前归还8000元,于2021年3月31日前归还13678.95元;二、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1元,由原告自愿承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2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14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