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云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2902********22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929民初780号 |
案号 |
(2021)冀0929执2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献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截止2020年5月18日,被告曹建军尚欠原告本金849100元,被告于2020年9月15日前偿还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献县支行本金849100元及偿还完毕日止的全部利息(利息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献县支行对被告刘苓苓名下位于献县滨河家园第7幢1单元1701室(房产证号为献县房权证献字0016369号,建筑面积140.32平方米)和曹玉龙名下位于献县银都花园第16幢2单元1502室(房产证号为献县房产权证献字第0019232号,建筑面积90.44平方米)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三、如被告曹建军、刘苓苓、曹玉龙、周云丽未按照上述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其他问题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6145元,由被告曹建军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献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