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万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124********00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24民初1773号 |
案号 |
(2021)赣0124执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万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县支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款本金人民币12277.43元;二、限被告万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县支行偿还信用卡透支款利息659.2元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4399.67元(利息及还款违约金等费用计算至2020年5月14日,之后利息、还款违约金等费用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7元,由被告万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进贤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06 |
发布时间 |
2021-05-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