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磁县蓝海广告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69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冀0427民初457号
案号
(2018)冀0427执3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磁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磁县蓝海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段晓磊住院伙食费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伤残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等共计133305元;二、驳回原告段晓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135元,原告段晓磊负担1169元,被告磁县蓝海广告有限公司承担2966元。如不服从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04-16
发布时间
2018-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燕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27586940015L
登记机关
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磁县磁州镇安康路西段北侧(陈家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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