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骆成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122********4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302民初3294号
案号
(2021)桂1302执125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骆成归还原告莫莉花借款本金229700元及利息。二、被告偿付原告为现实债权委托律师产生的代理费12000元及差旅费2000元。本案受理费4956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4-21
发布时间
2021-05-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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