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河北远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819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1127民初2112号
案号
(2019)冀1127执4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马连宝于2018年10也7日前偿还原告李军借款本金2078064元及利息928251元,本息合计3006315元,并自2018年9月7日前借款本金2078064元为基础按年利率18%计算利息至还清之日至,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二、被告河北广联钢结构有限公司、河北远华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马连宝的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三、原、被告双方其他无争议。四、案件受理费47710元,减半收取及23855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8855元,由被告马连宝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3-13
发布时间
2019-08-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1127执403号
立案日期
2019-03-13
执行法院
景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528855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贾志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27588192751X
登记机关
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景县龙华镇龙广公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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