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102********93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103民初3065号 |
案号 |
(2021)鲁1103执5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高峰、唐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黄峰垫付的还款336 000元;驳回原告黄峰的其他诉讼请求。付款义务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 130元,减半收取4 565元,由被告黄高峰、唐慧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07 |
发布时间 |
2021-06-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