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殷雄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524********36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8民初1601号 |
案号 |
(2021)苏0508执15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殷雄确认结欠原告苏志杰借款本金20万元以及利息10.5万元,于2020年8月25日前归还3万元,于2020年11月25日前归还3万元,于2021年2月10日前归还3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3万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归还3万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归还5万元。如果被告殷雄按期履行,原告苏志杰放弃主张利息。如被告殷雄有任意一期未按约足额履行,原告苏志杰有权就全部已到期和未到期的款项及逾期利息10.5万元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原、被告就本案无其他纠葛。三、案件受理费5875元,减半收取2938元,由被告殷雄承担,于2020年7月24日前直接支付给原告苏志杰。四、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