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06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津0117民初4502号 |
案号 |
(2021)津0117执恢2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天津成谦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货款3717123元、逾期利息1422069.12元,合计5139192.12元,以及2018年6月15日至判决生效的逾期利息(以371712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上浮30%计算);二、驳回原告天津成谦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777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2774元,由被告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4-02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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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方声龙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1690679064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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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津市宁河区潘庄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