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景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8********70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3民终6168号
案号
(2021)黔0328执2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撤销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2020)黔 0328 民初 2037号民事判决;二、限谢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谢淑霞、申沁沁损失298020.8 元,田景强承担连带责任;三、限田景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谢淑霞、申沁沁损失 193515.6 元;一审案件受理费 2380 元,由谢淑霞、申沁沁负担 714 元、谢刚负担 952 元、田景强负担 714 元;谢淑霞、申沁沁与谢刚分别应当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 4760 元,本院予以免收。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湄潭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21
发布时间
2021-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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