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钟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0825********09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825民初857号 |
案号 |
(2021)粤0825执2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钟诚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五日内偿还祝月明借款2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0元,由钟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