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104********06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604民初12081号(判决)
案号
(2021)粤0604执867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禅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490218615236】。一、被告吴杰、长沙市途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49887.8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按照本判决中的《逾期利息计算表》确定的计息方式计至实际清偿之日);二、被告吴杰、长沙市途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550元;三、驳回原告一汽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37元由被告吴杰、长沙市途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4-23
发布时间
2021-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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