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柯志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0222********0450
执行依据文号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36925号民事调解书
案号
(2021)粤0306执48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36925号民事调解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0217602404】。原告、被告一、被告二各方一致确认,截止至2020年10月13日,被告二尚欠原告货款78640元,原告自愿放弃640 元债权。现原告、被告一、被告二各方一致同意,由两被告分四十八期支付货款78000元给原告:第一至第十二期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9月28日,每月28日前支付货款500元,合计6000元;第十三期至第四十八期于2021年10月28日至2024年9月28日,每月28日前支付货款2000元,合计72000元。二被告付清上述款项后,原告、被告一、被告二各方就本案纠纷的全部权利义务就此终结,各方均不能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若被告一、二有任何一期未按前述约定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原告有权就货款78640元中未付剩余全部款项及利息(以货款78640元的未付部分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8年8月1日起计算至二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990. 15元,减半收取495元,由被告一、二承担。原告预交,两被告与2021年10月28日之前向原告支付诉讼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2-20
发布时间
2021-06-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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