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81********437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481刑初91号
案号
(2021)冀0481执1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武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郭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0月21日起至2025年10月20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责令被告人郭鹏退赔受害人李海平167000元,退赔受害人孙志鹏5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武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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