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30826********12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黑0826民初472号
案号
(2021)黑0826执5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桦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李开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桦川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15万元,并给付自2016年12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应付利息(按原、被告双方订立的《农户联保贷款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二、被告宋雷、安军、王贵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 300元,由被告李开佳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桦川县人民法院
省份
黑龙江
立案日期
2021-04-01
发布时间
2021-06-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