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方水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21********25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1721民初2754号 |
案号 |
(2021)粤1721执2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方水伟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145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3.85%计算,从2020年6月6日起计至还清款项之日止)给原告刘绍锋;二、驳回原告刘绍锋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时间 |
2021-06-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