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仙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822********35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222民初454号 |
案号 |
(2021)粤5222执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雷仙文、江春林承认结欠原告吴文彪借款本金人民币14万元及自2018年8月30日起的利息。原告同意两被告减免所有利息。借款人民币14万元,原告同意两被告于2020年1月15日前付还10万元,2020年6月15日前付清余款4万元; 二、被告雷仙文、江春林如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还款,原告未到期的借款视为全部到期,两被告还需要支付原告自2018年8月30日起按月利率2%计付的利息,原告吴文彪有权对两被告拖欠的所有借款及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0 |
发布时间 |
2021-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