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军英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20110********122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津0110民初1322号
案号
(2021)津0110执14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军粮城中心法庭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冬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返还原告李欣借款45万元。如逾期付款,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被告吴军英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025元,由被告王冬、吴军英连带负担,于2020年12月31日前直接给付原告李欣。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3-11
发布时间
2021-06-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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