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纪淞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416********BX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皖1602民初7570号
案号
(2019)皖1602执17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廖中凯、被告安徽纪淞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5日前偿还原告吕文德借款本金23658522.5元 及利息(1、借条清单第一笔150万元本金,利息169500元(以150万元为基数、年利率6%自2016年10月28日暂计至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年利率6%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2、借条清单第二笔70万元本金,利息75950元(以70万元为基数、年利率6%自2016年11月25日暂计至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年利率6%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3、借条清单第三笔40万元本金,利息41066.7元(以40万元为基数、年利率6%自2016年12月30日暂计至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年利率6%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4、借条清单第四笔500万元本金,利息130万元(以500万元基数、月利率2%自2017年8月15日暂计至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月利率2%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5、借条清单第五笔9228522.5元本金,利息384521.8元(以9228522.5元为基数、年利率6%自2018年1月5日暂计至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年利率6%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6、借条清单第六笔200万元本金,利息253333.3元(以200万元基数、月利率2%自2018年3月5日暂计至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月利率2%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7、借条清单第七笔10000元没有约定利息;8、借条清单第八笔共计382万元:(1)、借款本金200万元、利息192000元(以200万元为基数、月利率2%自2018年4月22日暂计至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月利率2%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2)借款本金30万元、利息25400元(以30万元为基数、月利率2%自2018年4月22日暂计至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月利率2%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3)借款本金152万元、利息107413.3元(以152万元为基数、月利率2%自2018年4月22日暂计至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月利率2%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9、借条清单第九笔100万元本金、利息20000元(以100万元为基数、月利率2%自2018年4月22日暂计至2018年9月15日;2018年9月15日之后的利息以月利率2%计算至本息清偿之日止) ) 案件受理费173239元,减半收取86619.5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91619.5元,由被告廖中凯、被告安徽纪淞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4-01
发布时间
2019-07-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1602执1704号
立案日期
2019-04-01
执行法院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6319328.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廖中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600MA2NUBBX58
登记机关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亳州市谯城经济开发区桐花路13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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