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马长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626********54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626刑初7号 |
案号 |
(2020)冀0626执2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马长江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 3月9日止)。二、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警服夏执勤服蓝色上衣一件、金色苹果6plus手机一部、黑色vivo手机一部、玫瑰金色乐视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三、责令被告人马长江退赔被害人齐丽华人民币78000元;退赔被害人刘春艳人民币3000元;退赔被害人姚艳辉人民币27500元;退赔被害人孙金山人民币1120元;退赔被害人史建军人民币10000元;退赔被害人谢景燕人民币700元;退赔被害人吴红娥人民币4400元;退赔被害人刘丹人民币6500元。四、大众帕萨特b5(冀f8tl23)轿车一辆、润纹修护套装一盒、香槟色三开门海尔牌电冰箱一台,拍卖变现后按骗取金额比例分配给上述被害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0-04-09 |
发布时间 |
2021-06-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