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长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626********54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冀0626刑初7号
案号
(2020)冀0626执2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定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马长江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26年 3月9日止)。二、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警服夏执勤服蓝色上衣一件、金色苹果6plus手机一部、黑色vivo手机一部、玫瑰金色乐视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三、责令被告人马长江退赔被害人齐丽华人民币78000元;退赔被害人刘春艳人民币3000元;退赔被害人姚艳辉人民币27500元;退赔被害人孙金山人民币1120元;退赔被害人史建军人民币10000元;退赔被害人谢景燕人民币700元;退赔被害人吴红娥人民币4400元;退赔被害人刘丹人民币6500元。四、大众帕萨特b5(冀f8tl23)轿车一辆、润纹修护套装一盒、香槟色三开门海尔牌电冰箱一台,拍卖变现后按骗取金额比例分配给上述被害人。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定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4-09
发布时间
2021-06-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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