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冯常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703********00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中国贸仲京(深)裁字第0178号 |
案号 |
(2021)粤0305执4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黄楼、冯常辉、冯文重、冯文攀、冯文劲应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3千万元、利息10800000元以及违约金;被告深圳市隆辉实业有限公司对被告黄楼、冯常辉、冯文重、冯文攀、冯文劲前述债务承担连带着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6-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