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郁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626********6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赣0727民初637号 |
案号 |
(2021)赣0727执恢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裁定如下:一、解除对被申请人黄郁斌的个人银行账户(1、开户行:中国建设股份公司宁波兰亭支行,账号:6210811590000283661;2、开户行:江西农商银行,账号:62268201890150497)、龙南海创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南支行,账号:1510204509000032110)、和平海汇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平支行,账号:2006002509200098924)、河源聚盛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平支行,账号:2006002509200125041)、龙南同舟大通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的冻结;二、解除对龙南海创物流有限公司属于被申请人黄郁斌所有的50%股权、和平海汇贸易有限公司属于被申请人黄郁斌所有的50%股权、河源聚盛贸易有限公司属于被申请人黄郁斌所有的91%股权、龙南同舟大通贸易有限公司属于被申请人黄郁斌所有的100%股权的查封。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裁定如下:一、冻结被申请人黄郁斌的个人银行账户(1、开户行:中国建设股份公司宁波兰亭支行,账号:6210811590000283661;2、开户行:江西农商银行,账号:62268201890150497)、龙南海创物流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南支行,账号:1510204509000032110)、和平海汇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平支行,账号:2006002509200098924)、河源聚盛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平支行,账号:2006002509200125041)、龙南同舟大通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标的为210万元;二、查封龙南海创物流有限公司属于被申请人黄郁斌所有的50%股权、和平海汇贸易有限公司属于被申请人黄郁斌所有的50%股权、河源聚盛贸易有限公司属于被申请人黄郁斌所有的91%股权、龙南同舟大通贸易有限公司属于被申请人黄郁斌所有的100%股权。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申请人谢玉芳先予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龙南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