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郭海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0582********490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511民初2092号
案号
(2021)粤0511执8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411217600739】。被告郭海燕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透支欠款本金 30996.14 元、利息5145.56 元(暂计至2019年4月30日,自2019年5月1日起至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止的利息以透支欠款本金 30996.14 元按日万分之五计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4-19
发布时间
2021-06-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