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发聚德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85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1民初421号 |
案号 |
(2021)津0111执27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发聚德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色(天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000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3360元(截至2019年4月18日);二、被告天津发聚德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色(天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所欠货款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以未支付的上述货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三、驳回原告中色(天津)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74元、公告费560元、保全申请费1138元,全部由被告天津发聚德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此款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交付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5-07 |
发布时间 |
2021-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桂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1328590251K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315号(金盛经贸公司院内北园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