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向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103********15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冀0132民初1044号 |
案号 |
(2021)冀0132执3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赵向东欠原告贾永秀借款本金284000元及利息(截止到2020三5月1日利息为68160元)共计352160元。二、被告赵向东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贾永秀30000元、被告赵向东于2021年12月31日前还余欠款本金及利息的一半,被告赵向东于2022年底将借款及利息全部付清。三、其他互不追究案件受理费6582元,半收取3291元,由被告赵向东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元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4-01 |
发布时间 |
2021-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